2009-08-12

感想-收拾殘局

要求自己一定要做個紀錄,其實還滿難堅持的
當然,能都把所經歷過的事情
詳細記錄下來,這樣是最好的,但事實卻不是那樣的稱心如意

今天,我想寫一些想法
寫程式也寫了一陣子了,不算長、也不算短的時間
常常會面臨到要去看別人程式
去維護"前人"寫的程式

好的程式,你一眼就可以很一目暸然
詳細的註解、功能清楚的劃分、物件導向的設計
以及最重要的一點[每段程式碼都是簡短的!]
今天,若是將幾百行程式碼放在你的面前
你要怎麼看?

正常來說,你必須從頭看到尾
所以會演變到你若要更動其中的程式
情況好,只要更動一小部份就好
但是萬一整個邏輯更動
就會發生[牽一髮而動全身]的窘境
聽到我這樣說,曾碰過這樣情形的人
應該已經會心一笑了!!
接下來你就會發現,你不是在維護程式
而是在重寫程式。。。

現在我寫程式都是掌握幾個要點
1.用物件的觀念來思考架構,但不急著動手去Coding,
詳細考慮過後,才會著手進行。
2.程式碼區段不超過30行以上,若是過長的程式區段
,會想辦法再抽離出來。
3.註解盡量詳細,若是Method的參數已經很明瞭
,就不需要註解。
4.要設想未來可能所發生的問題,
你無法實際掌握可能發生的情況,但你可以設法去猜測。
5.要愛用Namespace,程式碼中也多用region。
6.….等

會有這樣的想法,是因為今天我正在重寫
某位仁兄的程式碼,他的一個Method區段
就快300多行。。
他的程式碼是長這樣的

//Step1
....程式碼
//Step2
....程式碼
//Step3
....程式碼
//Step4
....程式碼
//Step5
....程式碼
//Step6
....程式碼
//Step7
....程式碼

看到這,是否已經可以體會我心中想說的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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